首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查詢

台灣約七成的土地面積是非都市土地,走的是《區域計畫法》而不是都市計畫。 查這種地要看兩欄:使用分區(11 種)與使用地類別(19 種), 缺一個都不完整。本頁整理 102 種有效組合的建蔽率、容積率、能不能蓋住宅、能不能蓋農舍。

這一頁是法規結構,不是你那筆地的實際編定 實際編定必須看土地登記謄本的「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兩欄, 或向縣市政府地政局申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證明書」。 本站不會假裝知道某一筆地號的編定。 找地號可以用地號建號查詢; 都市土地的分區請走都市計畫分區查詢

可建樓地板面積試算

土地面積 × 容積率 = 可建樓地板面積;× 建蔽率 = 一層的最大投影面積。 這是法定上限,不是實際可建量。

100 坪 = 330.58 平方公尺 = 0.0331 公頃
可建樓地板面積
240
建築面積(一層)
60
法定空地
40
相當於
4

法定上限不等於實際可建量。還要扣掉建築技術規則的退縮與法定空地、 基地內編為國土保安用地的面積(山坡地買賣最常見的計算陷阱)、 山坡地的坡度限制與水土保持計畫核定結果,以及個案開發許可條件。

能蓋住宅的三種建地

非都市土地裡能蓋一般住宅的只有甲建、乙建、丙建三種。丁建容積最高但只能工業使用。

使用地類別建蔽率容積率位於哪些分區要留意
丁種建築用地 70% 300% 工業區、特定專用區 原則上是工業使用。「丁種建築用地能不能蓋住宅」是最常見的誤解——不行,只能蓋符合規定比例的員工宿舍,且需併同工廠使用。
甲種建築用地 60% 240%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特定專用區 可以蓋住宅,這是非都市土地裡最接近一般建地的一種。
乙種建築用地 60% 240% 鄉村區、特定專用區 可以蓋住宅,而且因為位於鄉村區,周邊多半已有水電與道路。
交通用地 60% 180%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河川區、特定專用區、遊憩區 不能蓋住宅。
水利用地 60% 180%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河川區、特定專用區、遊憩區 不能蓋住宅。
遊憩用地 60% 180% 一般農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特定專用區、遊憩區 不能蓋一般住宅,但可依核定的開發計畫興建旅館、民宿與遊憩設施。
古蹟保存用地 60% 180%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河川區、特定專用區、遊憩區 一切修繕與增建都要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報經文化主管機關核准。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60% 180%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特定專用區、遊憩區 不能蓋一般住宅。可依核定事業內容興建該事業必要的建物。
丙種建築用地 40% 120% 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特定專用區 可以蓋住宅,但建蔽率只有 40%、容積率 120%,是三種住宅型建地中最低的。
窯業用地 60% 120% 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 不能蓋住宅,但建蔽率 60%、容積率 120%,比一般農林用地寬鬆很多。
殯葬用地 40% 120%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鄉村區、山坡地保育區、特定專用區 不能蓋住宅。

11 種使用分區

特定農業區 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的地區,是農業生產的核心區位,管制最嚴。 可編定 10 種使用地 一般農業區 特定農業區以外的農業生產地區,管制比特定農業區略寬。 可編定 13 種使用地 工業區 為促進工業發展所劃設的地區,是非都市土地中容積最高的分區。 可編定 5 種使用地 鄉村區 為調和農業與居住需求、集中鄉村聚落而劃設的地區。 可編定 8 種使用地 森林區 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及其他森林地區。 可編定 12 種使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 為保育水土資源、維護自然生態所劃設的山坡地。面積僅次於農業區。 可編定 14 種使用地 風景區 具有天然或人文景觀價值、為維護風景與發展觀光所劃設的地區。 可編定 12 種使用地 國家公園區 依《國家公園法》劃定的國家公園範圍。 不編定使用地,依國家公園法管制 河川區 河川、湖泊與其兩岸依法劃定的範圍。 可編定 7 種使用地 特定專用區 為特定目的(如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遊樂區、大型公共設施)所劃設的地區。 可編定 13 種使用地 遊憩區 為發展觀光遊憩所劃設的地區。 可編定 8 種使用地

19 種使用地類別

使用地類別建蔽率容積率供什麼使用
甲種建築用地 60% 240% 位於「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等分區內的既有建築用地。
乙種建築用地 60% 240% 位於「鄉村區」內的建築用地。鄉村區是為了聚落發展而劃設的分區。
丙種建築用地 40% 120% 位於「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內的建築用地。
丁種建築用地 70% 300% 位於「工業區」內,或依法核准的獨立工業用地。是非都市土地中容積最高的一種。
農牧用地 10%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使用。非都市土地面積最大的一類。
林業用地 10% 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多分布在森林區與山坡地保育區。
養殖用地 10% 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集中在沿海與河口地帶。
鹽業用地 10% 供製鹽及其設施使用。分布極少,主要在嘉南與布袋一帶的舊鹽田。
礦業用地 10% 供礦業實際使用及其設施。
窯業用地 60% 120% 供磚瓦製造及其設施使用。
交通用地 60% 180% 供鐵路、公路、港埠、機場、停車場等交通設施使用。
水利用地 60% 180% 供水利事業與相關設施使用,如渠道、堤防、抽水站。
遊憩用地 60% 180% 供國民遊憩與相關設施使用。多見於風景區與遊憩區。
古蹟保存用地 60% 180% 供保存古蹟及其環境使用。
生態保護用地 10% 供保護生態資源使用。
國土保安用地 10% 供國土保安使用,如邊坡穩定、水源涵養、防風定砂。
殯葬用地 40% 120% 供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與殯葬設施使用。
海域用地 0% 供海域資源利用與相關設施使用。2016 年後新增的用地類別。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60% 180% 供各種特定目的事業使用,如學校、醫院、電信、電業、加油站、宗教設施。

買農地蓋農舍的門檻

最小面積
756.25
0.25公頃
農舍基地上限
10%
1土地面積達 0.25 公頃(756.25 坪)以上,且為完整一宗農業用地。
2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土地上不得有違規使用(違章建物、鋪面、填土、非農用堆置)。
3申請人須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的資格,並檢附農業經營計畫書。
4農舍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該筆農業用地面積的 10%。
5申請人二年內未曾申請興建農舍,且該筆農地未曾興建過農舍。
6農舍需與農業經營結合,落實農地農用;興建後五年內不得移轉(繼承或法定除外)。

提醒2016 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後審查明顯變嚴。以上是共通門檻,各縣市另有補充規定,務必先向當地農業局確認資格再簽約。

接著查

非都市土地常見問題

非都市土地和都市土地差在哪?

差在管的法不一樣。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法》劃成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使用分區,容積率由各縣市都市計畫個別訂定。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劃成 11 種使用分區,再逐筆編定 19 種使用地類別,建蔽率與容積率由《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9 條統一規定。所以查非都市土地要看兩欄: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缺一個都不完整。

怎麼知道我的地是什麼分區與用地?

看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或第二類)的「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兩欄,或向縣市政府地政局申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證明書」。本站的地號建號查詢可以幫你找到地號,但實際編定必須以謄本或證明書為準——本站不會假裝知道某一筆地號的編定。

哪些用地可以蓋住宅?

能蓋一般住宅的只有三種:甲種建築用地(建蔽 60%、容積 240%,位於農業區內)、乙種建築用地(建蔽 60%、容積 240%,位於鄉村區內)、丙種建築用地(建蔽 40%、容積 120%,位於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內)。丁種建築用地容積 300% 最高但只能工業使用,市場上的「工業住宅」正是這個問題。農牧用地不能蓋一般住宅,只能在符合條件下申請農舍。

買農地蓋農舍要什麼條件?

土地面積達 0.25 公頃(756.25 坪)以上,且為完整一宗農業用地。 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土地上不得有違規使用(違章建物、鋪面、填土、非農用堆置)。 申請人須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的資格,並檢附農業經營計畫書。 農舍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該筆農業用地面積的 10%。 申請人二年內未曾申請興建農舍,且該筆農地未曾興建過農舍。 農舍需與農業經營結合,落實農地農用;興建後五年內不得移轉(繼承或法定除外)。 2016 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後審查明顯變嚴。以上是共通門檻,各縣市另有補充規定,務必先向當地農業局確認資格再簽約。

容積率算出來的坪數就是能蓋的坪數嗎?

不是,那是法定上限。實際可建量還要扣掉:建築技術規則的退縮與法定空地、基地內被編為國土保安用地的面積(那部分不能算進可建面積,這是山坡地買賣最常見的計算陷阱)、山坡地的坡度限制與水土保持計畫核定結果、以及該地區的個案開發許可條件。所以試算出來的數字是「不可能超過的天花板」,不是「一定拿得到的量」。

這些規定會變嗎?

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與《區域計畫法》都會修訂,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各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也會逐步取代現行的使用分區。本站整理的是現行規定的結構,一律以主管機關核定與最新法規為準,法規原文請看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